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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,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另一方登记结婚,怎么办?

来源:本站 时间:2025-05-29 21:59:02阅读次数13


  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,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另一方登记结婚,怎么办?

    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虚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,骗取结婚证,其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,婚姻登记机关在受欺骗的情况下作出婚姻登记发证行为,该行政行为形式上虽已经存在,但因具有重大、明显的瑕疵,且显然不符合《婚姻法》和《婚姻登记条例》有关结婚登记的条件。该行政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情形,应当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。根据有关规定,对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,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无效的,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。
    因此,受骗一方的救济途径是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结婚登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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